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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瑶系列 略论朱熹和郭雍的蓍法之辩 | 孙劲松
发布日期:2025-03-27 05:57    点击次数:65

瑶瑶系列 略论朱熹和郭雍的蓍法之辩 | 孙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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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录:郭雍是程颐的再传弟子,与朱熹生存在褪色期间。郭雍觉得《易》是圣东谈主为明谈而作,汉代以来的象数之学齐为附会。朱熹觉得《易》本为卜筮之书,以《河图》《洛书》为象数本原,觉得大衍之数以及九六七八均源于《河图》《洛书》,并在此基础上推演蓍法。两东谈主在不同的易学不雅产生了不同的揲蓍法,郭雍目的过揲法,朱熹目的挂扐法,二东谈主就此进行了来去申辩。这场申辩引起了历史上许多学者存眷,对宋代以后的易学史产生一定的影响。

要津词: 郭雍 朱熹 蓍法 过揲 挂扐

《周易·系辞》云:“易有圣东谈主之谈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蓍法看成易学的病笃内容,是历代学者必须研究的话题之一。朱熹觉得《易》底本是卜筮之书,他一向留心研究蓍法,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义理。在两宋之际,有一位比朱熹生存年代略早的易学家郭雍曾经对蓍法作了非凡的探讨。

郭雍(1103年-1187年),字子和,号白云、冲晦,是程颐晚年弟子郭忠孝的次子,祖籍河南洛阳,一世主要隐居在湖北长阳,《宋史》列入《隐逸传》,主要著述有《郭氏传家易说》、《蓍卦辨疑》、《伤寒补忘论》等,《宋元学案》将其列为“兼山门户”的代表东谈主物。

看成两宋之际的易学名家,郭雍剿袭二程义无间《易》之风,顾惜二程、张载而又自出一家。在易学发源不雅上,郭雍觉得《易》是圣东谈主明谈之书,反对朱熹《易》本卜筮之书的见解。在蓍卦方法上郭雍主“过揲法”,朱熹在蓍法上捏“挂扐法”,两东谈主进行了来去申辩。郭雍著有《蓍卦辨疑》,朱子将《蓍卦辨疑》逐段加以考据和指谬,写成《蓍卦考误》一书。另外,在郭雍的《郭氏传家易说》出版后,朱熹还曾写信给郭雍,就《传家易说》中的蓍法以及理常识题进行探讨。

 一、不同的易学不雅决定了不同的揲蓍法

(一)郭、朱对河洛学说的不同无间。

《郭氏传家易说》是郭雍易学的代表作,在此书中,郭雍指出《易》是圣东谈主为明谈而作,在包牺之时,独一八卦,莫得九、六和大衍数;文王重卦以后,字据天地之数产生九、六之别;文王、周公卒读,正途不行,唯有揲蓍流行,东谈主们字据九、六之数推导出大衍之数,产生了大衍数蓍法。朱熹觉得《易》本为卜筮之书,以我方和蔡元定等东谈主检阅的《河图》、《洛书》为象数本原,觉得大衍之数以及九六七八均源于《河图》、《洛书》,并在此基础上推演蓍法。

河图、洛书之说,《尚书》、《论语》都有纪录,觉得“河出图,洛出版”为吉祥之兆。《周易·系辞》云:“河出图,洛出版,圣东谈主则之。”汉代有东谈主觉得“八卦”即是《河图》、《洪范》即是《洛书》。两汉之际,也有纬书自称为《河图》、《洛书》。北宋刘牧著《易数钩隐图》,觉得“象由数设”。建议河九、洛十的典籍模式。朱熹则建议河图用十、洛书用九的《图、书》模式,并将《河图》、《洛书》看作象数之本原。

郭雍反对象数门户的“图、书”不雅,《郭氏传家易说》云:“'河图、洛书’,先儒之说多不同。至于取《纬》为证者,犹非学易之事也。盖河出图此后画八卦,洛出版此后定九畴。故'河图’非卦也,包牺画而为卦;'洛书’非字也,大禹书而为字。亦犹箕子因九畴而呈《洪范》,文王因八卦而演《周易》。其始则肇于河图、洛书,字画于八卦、九畴,成于《周易》、《洪范》,期序如斯。”郭雍觉得,《易》法象天地万物,河图非卦、洛书非字,八卦、九畴其肇于河图、洛书,但并不成径直不错退换出八卦、九畴。从汉代《纬书》发展到唐宋多样花式的河图、洛书,都是学者用我方的“私心、私智”生吞活剥的效果。朱熹不称赞郭雍的见解,他指出:“《河图》、《洛书》,熹窃以《大传》之文详之,《河图》、《洛书》盖圣东谈主所取以为八卦者,而九畴亦并出焉。今以其象不雅之,则虚其中者是以为《易》也,实其中者,是以为《洪范》也。其是以为《易》者,已见于前段矣;是以为《洪范》者,则《河图》九畴之象、《洛书》五行之数,有不可诬者,恐不得以出于《纬书》而略之矣。”

(二)郭、朱对易学与五行学说关系的不同无间。

汉代以后,就有许多学者将“五行”学说融入易学,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引五行之说入《易》,画出了一个包含浑沌、太极、阴阳、五行的《太极图》来确认六合的衍化。据传他将《太极图说》手授二程,但《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以及《伊川易传》均不见《太极图》以及《太极图说》的内容。郭雍觉得五行学说和《周易》没相干联。《郭氏传家易说》云:“《汉志》言天以一世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故或谓天一至天五为五行生数,地六至地十为五行成数。虽由此五行之说,而于《易》无所见,故五行之说出于历数之学,非《易》之谈也。”郭雍觉得汉代以来,以五行入《易》都是生吞活剥。

朱熹将典籍之学和周敦颐《太极图说》加以糅合,指出五行、《河、洛》和《周易》有密切的研究。《易学发蒙》觉得,从天一到地十,是“天地之数,阴阳奇偶,即所谓《河图》者。其位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易学发蒙》也指出:“天地之间,一气汉典,分而为二,则为阴阳,而五行造化,万物弥远,无不管于是焉。”对这些易学基本问题无间上的互异,使郭雍和朱熹对蓍法的无间大相径庭。

  二、郭雍、朱熹对大衍数的不同无间

《周易·系辞》云:“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此后挂。”郭雍和朱熹对此段翰墨作了不同的评释,以下字据此段翰墨商议二东谈主蓍法的互异。

唐代学者孔颖达将“大衍之数五十”无间为从乾坤二策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之中取出五十策为用,郭雍不应许孔氏的见解,“大衍,天地谓之数,乾坤二篇谓之策。则数者,策之所宗,而策为已定之数也。”在郭氏看来,孔颖达相当了因果关系。“孔颖达谓于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之中,独取五十策为用,是则数反出于策,大衍反出于二篇,其相当甚矣!”他还对汉代以来各家对“大衍数”的无间建议月旦,“京房以旬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为五十;马融以太极、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为五十;荀爽以八卦、六爻加乾坤用九、用六为五十;齐妄相傅会,非学者所宜言。至郑康成、姚信、董遇齐取天地之数以减五、六,义虽近之,而郑氏谓五行减五为五十,姚、董谓六画减六为四十九,五、六当减则减,又何须傅会五行、六画?此儒者之蔽也。韩氏取王弼之言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夫何赖焉?顾欢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又何立焉?夫数本于当然,数之所始,圣东谈主能知而明之耳,安能以私意加毫末于是也。故'大衍之数五十’,是为当然之数,齐不可穷其义。穷之愈切,其失愈远。惟毋意、毋必,斯得之矣!”郭雍觉得大衍之数是当然之数,东谈主不可穷尽其风趣。独一圣东谈主能显明其是以然,学者不要凭借个东谈主的私智去附会。

朱熹在给郭雍的信中,对此建议不同的意见。信中云:“熹窃谓:既谓之数,恐必有可穷之理。”朱熹觉得这个“理”出于他认同的《河图》《洛书》,从“图、书”之中都不错找到大衍之数五十的字据。《本义》云:“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易学发蒙》云:“《河图》、《洛书》之中数齐五,衍之而各极其数甚至于十,合则为五十矣。”

其实,郭雍并不是真的觉得大衍之数“不不错穷其义”。在《郭氏传家易说.总论》中,郭雍有明确的阐发。他觉得,《易经》本是圣东谈主明谈之书,文王重卦将八卦衍化为六十四卦,天地判此后有“九六”,有了“九六”之后,才有了大衍之法,春秋时期,以《易》卜筮盛行,迟缓字据九、六推导出大衍数和揲蓍之法。

郭雍指出,大衍数是和揲蓍法一谈产生的。“大衍之数五十,而其用四十有九”,独一用“四十九”根蓍草,过揲的尾数才略是“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以四揲之,才略够取得“九六七八”。由此推导出九为乾爻,三十六为乾策;六为坤爻,二十四为坤策。在郭雍沟通蓍法的专著《蓍卦辨疑》中,在批判“挂扐说”的基础上,对以上的不雅点进行了详备的论证。大衍揲蓍法是“圣东谈主衍九六之谈也”。

对于“其用四十有九”,郭雍觉得:“大衍之数五十,犹数之天也,其用四十有九,犹数之东谈主也。天东谈主之谈既立,用与无谓生焉。”他还以数之本和数之用来分袂五十和四十九。“五十者,数之本也;四十九者,数之用也。……自其四十九之后,圣东谈主得以用之。”四十九是数之用,不错用来揲蓍。而朱熹则本孔颖达之说,以虚一无谓为“太极”,以四十九为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

郭雍学术涉猎相配闲居,在历数、中医方面都有相配的造诣。朱熹曾经取得郭雍的中医著述《伤寒补一火论》和“历书”。朱熹说:“予于二家之学,齐所未习,不成有以测其说之深浅。则请以归,将以暇日熟读而精求之。”由此看出,郭雍应当比朱熹精于五行、历数之学。但郭雍的特色是将五行、历数之学和易学看作两个零丁的学术体系,不混合在一处。他指出:“世之言易数者,齐出于纬书、星历、灾异之学,六位阴阳末技,非圣东谈主之谈也。”郭氏易学抹杀象数,发明义理,觉得象数门户本色上是被方士所骗取,其对筮法的无间即本于此。朱熹的易学想想和会象数、义理两派,将我方和蔡元定检阅的《河图》、《洛书》认作古本,以《河图》、《洛书》为象数本原,并在此基础上推演筮法。郭朱二东谈主对大衍数的分歧,其根底原因仍在于对河洛之学的不同无间。

三、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合扐

(一)朱熹目的取右手之蓍“挂一”,郭雍目的取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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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占筮的历程,《系辞》曰:“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朱熹的无间是:“'分而为二’者,以四十九策分置足下,两手象两者,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是象两仪也。'挂一’者,挂犹悬也,于右手之中取一策悬于左手小指之间。'象三’者,所挂之策是以象东谈主而配天地,是象三才也。'揲之以四’者,'揲’,数之也,谓先置右手之策于一处,而以右手四、四而数左手之策,又置左手之策于一处,而以左手四、四而数右手之策也。'象四时’者,齐以四数,是象四时也。”郭雍也觉得“分二”标识“两仪”,“挂一”标识“三才”,“揲四”是分蓍草时以4根为一组。仅仅在“挂一”之时,朱熹觉得要取右手之策,郭雍觉得左手象天,天数为左手之策数,是以要取左手之策。依三才之说,左手为天,右手为地,所挂之一是“东谈主”。取左腕暗意天生东谈主成,取右腕暗意东谈主生于地,两者各有其理,不必分其优劣。

(二)对“归奇于扐”的无间

接下来的占筮门径即是“归奇于扐”。《系辞》云:“归奇于扐以象闰,故再扐此后挂。”郭雍维捏张载和程颐的不雅点,觉得“奇”是所挂之一,'扐’足下手之余策。

字据《蓍卦辨疑》纪录,张载曰:“'奇’所挂之一也,'扐’足下手之余也。”《蓍卦辨疑》还纪录程颐的揲蓍法亦然以“挂一”的那一根蓍草为“奇”,以揲四以后的尾数为“扐”。郭雍指出,自唐初以来,许多东谈主将“奇”无间为揲四以后的尾数,以“扐”为指间,使揲蓍法产生许多失误,直到张载才把这个问题说了了。在学术史上,朱熹是一位很有脾性的想想家,对于前代大儒之说,安妥我方想想的,就觉得是真的,不安妥我方想想的就怀疑或者狡辩。在《蓍卦考误》中,他对张载言论的评价是,“此说大误,恐非横渠之言”。对于程颐的不雅点,他也怀疑是郭雍的父亲在学习时辰记错了。

朱熹觉得:“'奇’者,残零之谓,方蓍象两之时,特挂其一,不得便谓之'奇’,……'扐’固足下两揲之余,然扐之为义,乃指间勒物之处。故曰:归奇于扐,言归此尾数于指间也。”又云:“'奇’,零也,'扐’,勒也,谓既四数两手之策,则其四、四之后必有零数,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左手者,归之于第四、第三指之间,右手者归之于第三、第二指之间,而勒之象也。”朱熹还进一步从'扐’字的字形构造上进行了论证,觉得郭雍之说名实俱乱,不成文理,“今直谓'扐’为余,则其曰'归奇于扐’者,乃为归余于余而不成文理矣。不查此误而更以归奇为挂一,以避之则又生一误,而失愈远矣。郭氏承此为说,而诋唐东谈主不妥以奇为扐。夫以奇为扐,亦犹以其扐为余尔。名虽失之而实犹未爽也。若如其说,以归为挂,以奇为一,则为名实俱乱。而《大传》之文,揲四之后,不见余蓍之所在,归奇之前不见有扐之所由,亦不复成文理。”

本色上,朱熹的批判有些不近情理。汉代虞翻就以“奇”为“挂一”,清代学者李光地在《周易折中》对郭雍、朱熹的争论有所评判,觉得张载、郭雍之论比拟安妥《周易》原文之意,汉代的虞翻亦然如斯解释。

四、过揲与挂扐

“归奇于扐”之后,就遭灾到怎么得出“九八七六”、“阴阳老小”的问题。郭雍揲蓍法目的揲蓍历程中过揲而得的正策数,将正策数揲四(除以4),得九八七六分阴阳老小,九为老阳、六位老阴、七为少阳、八为少阴,此法称为“过揲法”。朱熹的揲蓍法目的用“挂扐”的尾数,经过奇三偶二的换算,得出“九八七六”分“阴阳老小”,此法被称为“挂扐法”。

朱熹觉得,揲蓍要将“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合扐”的措施,经过三变才略定一爻。而郭雍觉得,第二变、三变不需要“挂一”。第一次“分二、挂一”以后,将足下手的蓍草每4根一组地揲数,所剩的策数和“挂一”合并,数字非5即9。无论“挂一”与否,第二、第三变的尾数非4即8。

将此三变完成以后,揲蓍的尾数就有可能为5、4、4; 9、8、8;5、4、8;5、8、4; 9、4、4;5、8、8;9、8、4; 9、4、8。上述数字中,9、8是两个较大的数字,5、4为两个较小的数字。在揲蓍法中,孔颖达等东谈主称9、8为“多”,5、4为“少”,后世维捏了这一说法。5、4、4为“三少”,和为13。9、8、8为“三多”,和为25。5、4、8与5、8、4与9、4、4,此三种情况为“两少一多”,和为17。5、8、8与9、8、4与9、4、8此三种情况为“两多一少”,和为21。以49减去上述尾数,所剩余的正策数就有四种可能:36、32、28、24。策数36,以4分之,为九组;32根蓍草,以4分之,为八组;28根蓍草,以4分之,为七组;24根蓍草,以4分之,为六组。

(一)朱熹的挂扐法。

朱熹既然认定了《河图》、《洛书》是象数的本原,他就必须在揲蓍之法中为河、洛找到印证。他聘请“挂扐法”的方向即在于此。朱熹的《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洛书》以五奇数统四偶数,河、洛均以五居中。那么河、洛为什么均以五居中?《易学发蒙》修起说:“凡数之始,一阴一阳汉典矣。阳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阴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围三者以一为一,故参其一阳为三,围四者以二为一,故两其一阴而为二。是是以三天而两地者也。三二之合,则为五矣。此《河图》《洛书》之数,是以齐以五为宗也。”

朱熹字据天阳地阴、天圆场地之说,以奇数象圆、偶数象方。字据南北朝时期祖冲之的臆想,圆的周长是其直径的3.1415926-3.1415927倍,朱熹取其近似,说“圆者径一而围三”。对于偶数象方,他的解释更是闭幕。正方形的周长是边长的四倍,然若用“四”,奇偶相加不成凑出“五”。于是,他就说偶数的基本单位是“二”,这个二是不可分割的,这个“二”本色上即是“一”个单位。是以偶数“径一而围四而用其半”,“四”就变成“二”,这样说着实是望文生义。

朱熹用“奇三偶二”的表面来解释“挂扐法”,从尾数之中算出九八七六。在《蓍卦考误》中,朱熹给出了如下的臆想方法:揲蓍历程中挂扐的尾数是9、8、5、4四个数字。9、8为多,5、4为少。以4为基本单位分组,再忽略挂一的1根蓍草。则5、4独一1组蓍草,1为奇数,字据“一奇而含三”的原则,不错转念为3。9、8有2组蓍草,2为偶数,字据“一偶而含二”的原则,不错转念为2。经过这一系列的退换以后,在挂扐的尾数中就不错算出九六七八、阴阳老小了。

举例:尾数是5、4、4三少之数,余策总额为13,正策数为36。5、4、4都独一1组蓍草,为奇数,不错变为3个3,即是老阳之数“九”,这又安妥过揲正策36除以4所得之“九”。尾数是9、8、4两多一少,余策总额为21,正策数为28。4为1组蓍草,为奇数,退换为3;8、9有2组蓍草,为偶数,退换为2,这即是少阳之数“七”,这又安妥过揲正策28除以4所得之“七”。余此类推……可得“九六七八”四数。

(二)郭雍的过揲法。

郭雍目的以正策数4分之后所得“九八七六”来判断阴阳老小,他在《蓍卦辨疑》中引述邵雍、张载、程颐之说,指出他们的方法都是“过揲法”。邵雍云:“归奇合扐之数,得五与四、四,则策数四九也。”程颐云:“三变讫,乃归先所挂之奇于第一扐之中。次合正策数,又四揲布之案上,得四九为老阳。”郭氏指出,邵雍、程颐的策数为四个九(36)即是无谓尾数而用正策数。

在《郭氏传家易说》中,郭雍进行了系统的阐发。他觉得,普通的“挂扐法”用三多三少之言定阴阳老小,“其数虽不差,而其名非也。……揲蓍之法,本无二至,或者误以'扐’为'奇’,又好以三多三少论阴阳之数,故异说从生焉。”在《蓍卦辨疑》中,郭雍批判以“三多三少”定卦象的“挂扐说”。郭雍指出,独一用49根蓍草,才略在正策数中取得36、32、28、24,此正策数又恰合“九六七八”。如果仅以三多三少定阴阳老小,蓍草的总额只若是4的倍数加1就不错了,莫得必要一定是49根蓍草。郭雍曰:“普通齐以三多三少定挂象,如斯则不必四十九数。凡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一、四十五、五十三、五十七、六十一、六十五、六十九、七十三、七十七、八十一、八十五、八十九、九十三、九十七齐不错得初揲非五即九,再揲、三揲不四即八之数。独不不错得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之策尔。”。

(三)朱熹对郭雍的反驳。

朱熹对郭雍之说进行了反驳。他觉得,归奇挂扐之策数少,便于计数。“过揲之数虽先得之,然其数众而繁,归奇之数虽后得之,然其数寡而约,记数之法以约御繁,不以众制寡。”朱熹还指出,以4乘挂扐之数,必得过揲之策;以4除过揲之策,必得挂扐之数。两者前后相为因果,以约御繁,缺一不可。《蓍卦考误》云:“今于挂扐之数,既不知其所自来,而以为无所务于揲法,徒守过揲之数以为正策,而亦不知正策之所自来也。其欲增损全数,以明挂扐之可废,是又不知其不可相无之说,其失益以甚矣。圣东谈主之谈,中正公道,无向背弃取之私,其见于象数之当然者盖如斯。今乃欲以一偏之见议之,其亦误矣。”

(四)评述。

朱熹之说在名义上比郭雍之说严实,既看到了“挂扐”又兼及“过揲”之数。但细分析起来,有许多问题。在一挂扐尾数臆想九六七八之时,将第一变中的尾数9、5中多出的1策忽略,贫寒字据;早在西元5世纪,祖冲之就臆想出圆的周长是其直径的3.1415926-3.1415927倍,朱熹“圆者径一而围三”,这种近似有很大的舛错,很难说是在效仿天谈;而“方者一围四而用半”,一偶含二,将2组蓍草退换成2,也难说其终点合理。清代学者黄宗羲曾在《易学象数论》中月旦朱熹的说法望文生义。

五、九六七八与阴阳老小

郭雍的过揲法并不是仅存眷过揲正策数,朱熹挂扐法也不是只存眷挂扐尾数。两东谈主都同期存眷了过揲与挂扐,仅仅侧重心不同汉典,这在两东谈主阐发“九六七八”和“阴阳老小”的关系时有明确的抒发。

(一)郭雍的不雅点。

揲蓍之法中,称老阳数九,老阴数六,少阳数七,少阴数八。郭雍详尽李泰伯、苏东坡、僧一滑等东谈主的不雅点,以挂扐尾数定阴阳老小,以过揲策数定“九六七八”。

郭雍在《郭氏传家易说》卷七指出,“九八七六”,是过揲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之策,再以四揲而得之。而“阴阳老小”四象,是由挂扐尾数之“三多、三少”推导出来的,郭雍指出,“多”为两揲之数,为“偶数”;“少”为一揲之数,为“奇数”,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以乾坤生六子之说,乾为父,为老阳;坤为母,为老阴;震、坎、艮为三男,为少阳;巽、离、兑为三女,为少阴。“三少”即是三“奇”,三爻齐阳,属于“乾卦”,称为“老阳”。挂扐之“三少”,其过揲正策数必定是三十六,以四揲之为“九”,过揲于挂扐相对应,是以“九”被称作老阳。“三多”,即是三“偶”,三爻齐阴,属于“坤卦”,称为“老阴”。挂扐之“三多”,其过揲正策数必定是二十四,以四揲之为“六”,过揲于挂扐相对应,是以“六”被称作老阴。“两多一少”则不错退换为震、坎、艮三个阳卦,称为“少阳”,其过揲正策数必定是二十八,以四揲之为“七”,这即是“七”被称作少阳的原因。“两少一多”则不错退换为巽、离、兑三个阴卦,称为“少阴”,其过揲正策数必定是三十二,以四揲之为“八”,这即是“八”被称作少阴的原因。由此可见,九七八六和阴阳老小的对应,安妥当然之理,不是放浪联结的。

(二)朱熹的不雅点。

朱熹觉得,七八九六之是以为阴阳老小,是本于“图、书”,定于四象。在《晦庵集·致郭冲晦二》中,朱熹指出《河图》中的一含六、二含七、三含八、四含九,《洛书》中的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是“九六七八”产生的根底,不错模拟为一个家庭的祖父。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均字据“图、书”推演而出,“四象”是产生九六七八、阴阳老小的第二步,可模拟为家庭中的父亲。在揲蓍历程中,归奇之尾数通过奇偶、方圆臆想出来的九六七八,是第三步,可模拟为家庭中的女儿。以过揲之数除以四取得的九六七八,是第四步,可模拟为家庭中的孙子。而郭雍只以过揲之数定九六七八,阴阳老小,忽略了九六七八产生的轨则。

(三)评述。

朱熹与郭雍围绕九六七八进行了庞杂的争论,其中枢仍然是义理与象数之争。郭雍觉得,《易》是圣东谈主明谈之书,当先并非卜筮之书。《周易》当先并莫得九六七八、阴阳老小之分,自后卜史之家要取“动爻”占卦之后,才要分别老小之象,产生了九六七八之说。郭氏《辨疑》云:“《系辞》不载九六七八、阴阳老小之数,圣东谈主画卦初,巧合以阴阳老小为异。然卜史之家,取动爻之后,卦故分别老小之象。与圣东谈主画卦之谈已不同矣。后世未识圣东谈主之意者,多主卜史之言,而不知所谓策数也。”朱熹指出《周易》底本是卜筮之书,《河图》、《洛书》为象数本源。觉得九六七八、阴阳老小是《周易》底本具有的。九六八七之说《系辞》莫得记录,并不成确认孔子不知此说。相背,是孔子觉得全球都很熟悉这个风趣,就莫得详备写明了。他还援用《礼记》看成干证。“正如《礼记》'冠仪’、'乡饮酒’义之属,亦以其礼自有明文,故详其义而畧其数,亦不可但见《大传》之词有所不足,而遂谓圣东谈主画卦初不以此为意也。”

如果承认朱子“图、书”之说,那么朱熹批判郭雍莫得梳理了了九六七八产生的轨则,倒果为因,瑕瑜常有劲的。如果咱们狡辩了朱子的“图、书”说,将“河、洛”之数以及“九宫之数”看作是汉唐以后的学者字据八卦、五行想想以及大衍之数加以反推的效果,那么《易传》中两仪生四象之时,就不可能看到九六七八;挂扐之尾数推导出的九六七八也没了字据。朱熹从根底上一经是倒果为因了。今东谈主觉得《易传》的酿成有一个历史时期,并非一东谈主一时之作。郭雍觉得“大衍蓍法”是在《周易》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不雅点,是比拟合理的。按照郭雍的易数不雅,九、六是在文王重卦、卦分天地之后才出现的,九六七八四个数字则出现得更晚,郭氏以八卦之名解释阴阳老小与九六七八的搭配,是不错点水不漏的。

六、第二、三变是否挂一

《系辞》云:“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此后挂。”对此句,郭、朱二东谈主有不同的无间。前文一经确认郭、朱在“奇、扐”等字无间上的互异,这种互异请阅者瞩目。

(一)朱熹的三变齐挂。

朱熹觉得:归奇于扐是归尾数于指间,“象闰”是积余分而成闰月。“五岁再闰”是字据古代历法来解释的揲蓍法,以确认揲蓍法是法象天地。历法之中,两个闰月前后相距大概32个月,在五年之中。朱熹目的在三揲定一爻的历程中,第一、第二、第三变都要挂一,每一变中有一挂、两揲、两扐,为五岁之象;其中左手和右手“再(两)扐”的余策就代表五个门径中的“再(两)闰”。“故再扐此后挂”,指的是将前边挂扐的余策放在一旁,以见存的正策数进行第二、第三次“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合扐”的揲蓍,这样进行三变,不错定出一爻。一卦六爻,需要十八变。

(二)郭雍的二、三变不挂。

郭雍觉得,归奇于扐,是将所挂的一策归到足下两揲之余策。“挂一”合到余策之中即是象“闰”。张载觉得,“五岁再闰”是指历法上的五年两端闰,两闰月相隔32月,不够3年。此归挂一之“奇”于足下两扐(尾数)之中,即是标识“闰之中再岁”。郭雍承张载之说,觉得“五岁再闰”之意,“非以再扐象再闰也。盖闰之后有再岁,故归奇之后亦有再扐也,再而扐后复挂,挂而复归,则五岁再闰之意”。张载云:“'再扐此后挂’者,每成一爻此后挂也,谓第二、第三揲不挂也。”程颐也有交流的目的,郭雍维捏程、张之说,云:“凡揲蓍,第一变必挂一者,谓不挂一则无变,所余齐得五也。惟挂一则所余非五则九,故能变。第二、第三变虽不挂亦有四、八之变,盖不必挂也。”

郭雍和朱熹的无间完全不同,朱熹的不雅点和孔颖达的《周易正义》相类。将“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无间为“一变”产生的历程。“再扐此后挂”仅仅第一变完成以后,以见存之蓍分二而挂一的运行,如斯三变定一爻。而在郭雍、张载的无间中,“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一经是完成了三次揲蓍定出一爻。“再扐此后挂”之句,一经运行定第二爻了。

(三)朱熹以阳奇、阴偶说反驳郭雍。

朱熹以阳奇、阴偶来套“9、5、8、4”这些挂扐的尾数,反驳郭雍、张载第二、第三变不挂一之说。朱熹以第一揲尾数9、5为奇数,第二、第三揲之尾数8、4为偶数。聚拢奇围三径一、偶围四用半之说,论证我方第二、三变齐挂一的合感性。朱熹说:“盖三变之中,前一变属阳,故其余五、九齐奇数,后二变属阴,故其余四、八齐偶数,属阳者为阳三而为阴一,围三径一之术也。属阴者为阴二而为阳二,齐以围四用半之术也。是齐以三变齐挂之法得之,后两变不挂则不得也。”朱熹是以5为“阳中之阳”、9为阳中之阴,以4为阴中之阳,8为阴中之阴。第一变得5的概率为3/4,得九的概率为1/4。朱熹解释说:“挂一而左一右三也,挂一而足下齐二也,挂一而左三右一也,齐阳也。挂一而足下齐四者,阴也。”第二、三变中,如果挂一,得4、8的概率各1/2,如果不挂一,得4的概率为3/4,得8的概率为1/4。朱子云:“挂一而左一右二也,挂一而左二右一也,阳也。挂一而左三右四也,挂一而左四右三也,阴也。后两变不挂,则左一右三、左二右二、左三右一、齐为阳,惟足下齐四乃为阴。”朱熹觉得,如果后两变不挂一,就不安妥偶以象方、围四用半之术。

朱熹此说和他前边臆想九六七八、阴阳老小的奇偶之说相矛盾。为了论证挂扐尾数不错推导出九六七八,他将9、8、5、4以四揲之,5、4为1揲,为奇;9、8为2揲,为偶。当今为了论证第二、三变必须挂一,又以9、5为奇,8、4为偶。朱熹的确一位很有脾性的想想家,他为了批驳论敌,不错完全不睬会我方行文中的矛盾。但他对于阴阳概率的研究,确有独有之处,底下将进一步商议。

(四)朱熹对蓍法概率的研究。

朱熹建议第二、第三变不挂一,“与阴阳奇偶老小之数,多有不对”。照实击中了郭雍等东谈主的要害。两种不同的揲蓍法,其揲蓍效果中九六七八、阴阳老小出现的概率有很大互异,朱熹在《易学发蒙》和《蓍卦考误》中进行了详备的臆想。

揲蓍法中,第一变之挂扐尾数为5或9,前边已有商议,第一变得5的概率为3/4,得九的概率为1/4。如果“三变齐挂”,第二、三变得4、8的概率各1/2。如果“后两变不挂一”,第二、三变得4的概率为3/4,得8的概率为1/4。

通过臆想,可知,“三变齐挂”中,老阳、少阳、老阴、少阴之比为3:5:1:7;阴和阳比为1:1。用这种方法占筮,所得阴、阳爻总额是均等的。但动爻不均等,老阴、老阳之比为1:3。“后两变不挂”,则老阳、少阳、老阴、少阴之比27:9:1:27;阴和阳比28:36。用这种方法占筮,所得阴、阳爻总额不均等。并且老阴、老阳之比为1:27,动爻比例严重失调。朱熹据此说:“郭氏仅见第二、第三变不错不挂之一端,而遂执以为说。夫岂知其挂与不挂之为得失乃如斯哉。大抵郭氏他说,偏滞虽多,而其为法尚无甚戾,独此一义所差虽小,而深无益于成卦变爻之法,尤不不错不辨。”

(五)评述。

有后世学者称,《周易发蒙》写成以后,张载、郭雍等东谈主所主的过揲法就莫得阛阓了。其实揲蓍法的疏失并不在于“过揲”,而在于第二、第三变不挂一所导致的阴阳老小严重失衡。三变齐挂中,阴阳总体上是平衡的,但老阴、老阳的比例是1:3,也莫得达到悉数的平衡。朱熹觉得,老阴、老阳“虽多寡之不同,而齐有法象。老阳、阴数本齐八,老者动而阴性本静,故损阴之四以归于阳。少阴、阳本齐二十四,少者静而阳性本动,故损阳之四以归于阴”。他觉得。阴阳老小的这种离别是当然的。《易学发蒙》云:“阳用其三,阴用其一。盖一奇一偶对待者,阴阳之体;阳三阴一、一饶一乏者,阴阳之用。从“体”上说,一阴一阳是平衡的,从“用”上说,阳多阴少,阳三阴一、一饶一乏是当然之理。朱熹觉得,春夏秋冬四季,亦然春夏秋三季助长万物,冬季则不助长;东谈主的眼睛,不错看见前、左、右三面,后头看不见;老阴、老阳之比1:3最安妥当然之法象。一般无间,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秋含肃杀之气,应该是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春夏秋冬三阳一阴之说,有悖常理;眼不雅三面之说,也算不足为法。朱子为我方的解释寻找表面依据,可谓呕尽心血。

七、“郭朱之辩”在易学史上的影响

“郭朱之辩”在易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影响,为历代学者所嗜好,宋、元、明、清均有学者反映。

(一)宋元明清学者的反映。

与郭雍、朱熹同期代的陆象山对蓍法有着我方的无间。陆象山以五行学说为“阴阳老小、九六七八”的起首,以九六七八对应阴阳老小之说为起点,建议卦阴蓍阳说,“蓍用七、七,少阳也。卦用八、八,少阴也。少阳少阴,变而用之。”他还觉得,蓍法后东谈主齐误,独一他我方懂得。他著有《揲蓍说》一文,对于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于扐建议我方的解释,他以“蓍用七、七,卦用八、八”解释揲蓍所用“四十九”之数,以五行学说为九六七八之源,以八卦之卦象定阴阳老小,以“奇”为尾数,“扐”为指间。陆象山只在第一变挂一,并且挂一之数并不对到揲蓍的尾数之中,这和郭、朱等各家均不同。陆象山揲蓍的尾数独一4、8,莫得5,9。他以此推演八卦,文理上比拟温和。他的蓍法聘请挂扐尾数来臆想“阴阳老小”,用过揲正策来推演“九六七八”,以“阴阳老小”与“九六七八”逐一双应,和郭雍之法访佛。陆氏蓍法文理理解,容易无间。但陆氏只在第一变“挂一”,就产生了和郭雍的过揲法雷同的转折,即是“阴阳老小不均”。

由于朱熹和郭雍的揲蓍法都莫得达到阴阳老小的悉数平衡,后东谈主又建议许多种决策,以求得阴阳老小的平衡。字据黄宗羲《易学象数论》纪录,宋代的张辕、庄绰、元代张理等东谈主以揲左不揲右之法,平衡阴阳老小。明代的季本改变《易传》经文,“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八”,觉得易传中的四十九应当为四十八,以此平衡阴阳老小。黄宗羲觉得这些都不足取。黄氏赞同朱熹的“古法”,觉得朱熹的方法仅仅动爻出现的概率不同,这是当但是然的。但成卦之法在阴阳不在老小,只消阴阳平衡,卜筮得卦的概率交流就不错了。

宋代赵汝梅《筮宗》对郭、朱均有评述。清代李光地所编撰的《周易折中》也对“郭朱之辩”有所分析,据不完全统计,宋以后的易学著述说起此争论的罕有十家,足见此争论在易学史上的地位。

(二)与余敦康先生商榷。

现代易学名家余敦康先生在《中国形而上学史》2001年第4期发表《朱熹<周易本义>卷首九图与<易学发蒙>解读》,文中对郭雍与朱熹的蓍法之争有所评述。余先生指出:“如果单从终末的效果上看,无论是'挂扐法’如故'过揲法’,都是雷同,莫得任何离别,但朱熹强调指出:'挂扐法’有当然之法象,而'过揲法’无复当然之法象,从象数本原的角度来看,二者存在环节分歧。……郭雍曾向朱熹暗意,'大衍之数五十,是为当然之数,齐不不错穷其义。’这确认郭雍既不懂形而上学,也无形而上学的敬爱,仅仅依据前东谈主的少许成说,局限于从具体操作方法上进行某种安排。朱熹看成一个伟大的形而上学家,则坚韧地觉得,'熹窃谓:既谓之数,恐必有可穷之理。’(《与郭冲晦书》)这确认朱熹从事蓍法的研究,方向是为了穷蓍法之理,并非与郭雍站在褪色个档次。”余先生学养深厚,但此说似为玉中之瑕。发轫,过揲法和挂扐法的揲蓍效果是不同的,过揲法“后两变不挂一”产生了“阴阳老小不均”的问题,挂扐法相对优厚。其次,“大衍之数五十,是为当然之数,齐不不错穷其义”出于《郭氏传家易说》,朱熹是看到这本书以后给郭雍去信,谈他阅读以后的意见,《易说》在抒发这个想想之前,有详备的论证,郭雍历数了汉代以来的多样解释,指出象数、典籍之学多是附会,他在阐扬义理反对象数的前提下,得出这个论断。其三,郭雍有我方的形而上学体系,郭雍研究蓍法,亦然为了穷蓍法之理,郭、朱对于蓍法的争论是义理与象数的对等对话。

(三)结语。

郭、朱的蓍法在技巧层面各有短长,后两变不挂一是郭氏过揲法的颓势,朱熹对这少许进行了有劲的批判。但是,朱熹对郭氏蓍法的形而上学基础贫寒郑重的分析,对过揲法的评判流于技巧层面,莫得收拢根底的批判当然包含许多失误。从全体上说,郭氏过揲法平实当然,生吞活剥之处较少。《易传》“大衍”一章固然西汉已有注本,但长沙马王堆帛书不见此段翰墨,扬雄蓍法是用三十六根蓍草。这确认两汉之时,此段翰墨还莫得取得大都认同。郭雍指出九六七八、阴阳老小之分,是易学史发展到卜史之家取“动爻”占卦之后才有的,这比拟安妥历史事实。朱熹所目的的挂扐法考究玉成,但过于熟习,一朝训斥“图、书”、“九宫”之说非先秦本有,则其蓍法体系就成了失去了形而上学依据的空壳。

——————————瑶瑶系列

作家简介:孙劲松,武汉大学国粹院院长、形而上学学院暨国粹院证明、博士生导师、国粹院院长、湖北省国粹研究会会长、中国周易学会理事。主要研究中国梵学、周易形而上学。在《形而上学研究》《周易研究》《武汉大学学报》《中山大学学报》《国粹学刊》《鹅湖》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近八十篇。出版《周易程氏传译注》《周易十讲》等著述,参编高教社《中国形而上学史》《中国形而上学简史》等著述多部。文章起首:《汕头大学学报》(东谈主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信息起首:东亚易学。 本站仅提供存储就业,通盘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存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